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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上网卡”3年前停用 10元工本费需自负

发布日期:2013-04-09  浏览次数:49

  5年前,要上网必须先花10元买一张“实名上网卡”,作为代用身份证,但两年后该卡停用,改用身份证。近日,市民董先生想知道他手里的“上网卡”在哪能退?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这种卡由安装单位制作安装,工本费由网民自负。

  市民:五六张实名卡都退不了

  “一个人10元工本费,一个西安有多少人在网吧上网?要多少个10元?”近日,28岁的市民董先生说,几年前他办了一张“实名上网卡”,该卡到2010年停用后,却不给退工本费,他觉得很不合理。和董先生一样“遭遇”的,还有不少办理过这种卡的人。

  董先生购买的卡名为“陕西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名上网卡”,他还拿出一张名为“西安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名上网卡”,卡正面上写有“本卡售价10元”,背面注意事项中注明:本卡为持卡人在网吧上网的身份识别标识,办卡时必须使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

  这两张卡是董先生收拾房间时,无意从抽屉中翻出来的。和董先生一样,市民张先生10年前也曾在太白北路一家网吧办理过实名卡,后来不用也不见了。而市民王先生办理过五六张卡,网吧都不给退。

  网吧:应找公安部门退卡

  最近几天,记者连续走访了建强路、八府庄北路和太白路上的5家网吧,其中2家称是新接手的,没见过实名上网卡,另外3家均称以前办理过该卡。

  “如果是我们网吧办理的,我们就给退。”八府庄北路一网吧管理员称,3年前的确有过实名上网卡,但后来系统更换,无法确定卡是否是在他们网吧办理的,所以退卡难度较大。建强路上一家网吧也以相同原因拒绝退卡。

  太白路一网吧工作人员说,当年实名上网系统是公安部门安装的,实名卡也是公安部门放在网吧代售的,出售所得已全都上交,所以退卡应找公安部门退款。“很多人来要退卡,可钱又不是我们收的。”该网吧管理员说,这种卡不同于网吧会员卡,其实相当于网民买了一张“身份证替代品”,后来公安部门安装新系统后,上网者只需出示身份证,刷身份证即可上网办理缴费等手续。(本文由郑州易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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