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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重整各当事方开打口水战

发布日期:2009-07-28  浏览次数:13

  在东星航空破产重整论证会即将召开的敏感时期,由武汉多个政府部门组成的东星破产管理人再度重申“东星航空只能破产”。这一言论随即触动了东星股东以及各重整申请方的神经,也引发了双方的口水战。虽然谁是谁非外界难以辨识,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东星航空破产这出热闹的大戏正进入关键节点。

  管理人:东星只有破产一条路

  昨日记者获悉,湖北省高院将在今日召开东星破产重整论证会。而此前一天,一直主张东星航空破产的管理人再度发表声明重申,东星航空只有破产一条路。

  破产管理人在声明中称,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东星航空经初步审计的资产总额是6.2961亿元,而负债则是10.3279亿元,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状况。而截至今年6月30日,针对东星航空的债权申报有264笔,已审查完毕的债权有197笔,已确认债权总金额为8.3亿元,违约金0.3亿元。

  “由于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原先的财务账目极为混乱,原先的债权债务无法通过财务账目直接确认,这就使得大量的债权债务必须通过诉讼解决。”管理人透露,东星航空所负担的债务将进一步扩大,严重资不抵债使其失去重整价值。飞机、飞行人员、航线等飞行的基本条件已经丧失,且丧失商业信誉。

  此外,管理人还拿出国家民航局发布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其中规定,机场、航油企业、计算机定座系统服务企业不能向航空运输企业投资。也就是说,作为东星航空债权人的中航油和各地方机场,不具备重整的法律资格。“综合各方面情况看,东星航空重整已不可能。”管理人强调。

  东星代表:管理人企图靠舆论影响法院

  对于管理人的表态,昨日,东星航空代表人语气激动地反击:“论证会可以说是东星重生的最后机会,而选择在论证会之前发表声明,东星破产管理人的意图是显而意见的,那就是通过制造舆论来影响法院的决定。”他还称:“其实,这是东星管理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近我们一直在讨论从哪些角度论证东星航空重整的可行性。现在我们已经决定,会重点就管理人的言论进行回应。”

  此前,东星航空一直对于破产管理人表现出极度不满。东星集团有关人士曾表示,政府部门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名不正言不顺。并且,东星航空还抛出与破产管理人完全相反的财务报表称,经审计公司审计,东星航空停航之前的负债额仅为7.52亿元人民币,而总资产额为10.09亿元,净资产仍达2.57亿元。说明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问题。

  而双方矛盾在管理人关于“东星只能破产”的言论出炉后明显升级。“管理人的任务就是帮助东星航空管理好资产,但从实际情况看,他们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他们允许多家债权人虚报债权,或要求不合理赔偿的做法,简直是贱卖公司。”东星航空负责人说。

  重整方:为减少国资流失有必要重整

  而与破产管理人最针锋相对的是多家重整申请人,包括中航油、多家机场、民营公司上海宇界等。昨日,一位重整申请人代理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管理人在此时宣称东星航空只能破产说明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管理人应该是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现在债权人有重整意愿,管理人没有立场反对。”

  “我们现在正全力备战,虽然很多人认为,东星管理人就代表地方政府的态度,所以东星航空破产已是板上钉钉了,但我不同意。” 中航油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表示,如果管理人的意见可以完全左右东星命运,那法院也就不会召开论证会了。

  尹正友认为,如果破产清算,东星航空航线、人员等大量无形资产不能通过拍卖偿债,这会给国有债权人造成巨大损失。所以,为了避免和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重整东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过,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也分析说,由于航空公司涉及公众安全,所以法院对其重整肯定会非常慎重。同时,地方政府的态度也十分关键。如果东星复航后出现安全事故,这种责任谁都无法承担。所以,在地方政府提出东星航空存在安全隐患后,法院会批准其重整的可能性非常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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