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983年6月1日我国经济委员会和国家卫生部批准试行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诊所的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2.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3.总余氯量为4~5mg/L。 4.污水与氯接触时间不少于1小时。
适用范围
1、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某部门和其他所有某部门污水处 理
2、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适宜房源紧张的中、小规模社区医疗诊所、口腔诊所、医院门诊、美容美体单位和其它需要小规模污水治理的单位。
3、小型畜牧实验室、手术室污水处理。
要自觉把生态保护作为大的政治担当……”此次接受“绿色谈话”的,有淳安县枫树岭镇镇长、大墅镇镇长、临岐镇镇长、文昌镇镇长和新安江开发总公司经理5位新任县管干部。淳安县委书记黄海峰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对他们进行了任前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