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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付汇商标使用费有代扣代缴的纳税义务吗

发布日期:2020-09-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对外付汇商标使用费有代扣代缴的纳税义务吗邢佳雯 185-1350-6360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国外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
 对外付汇商标使用费有代扣代缴的纳税义务吗   邢佳雯 185-1350-6360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

非居民企业(国外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白解答:国外企业挣了国内企业的钱就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

 

 

你向国外企业付的什么款项,对应以下业务类型对号入座,判定你是源泉类还是劳务类业务:

具体包括:源泉扣缴类:

1. 特许权使用费

2. 股息红利

3. 利息

4. 财产转让:股权转让、捐赠

5. 财产收益:转让不动产、租金收入

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类:

6. 咨询费

7. 技术费

8. 设计费

9. 交通运输费

10. 教育培训费

11. 加工、修理修配

(营改增之后,劳务类判定全部涉及增值税)

支付备案的:

(一)代垫工资

(二)非居民个人转让房产对外付汇

(三)注销清算支付资本金

另有关于免税申报业务:

(四)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

(五)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六)税收协定待遇备案

 

我们用北京*专业的业务能力为您办理,拿起电话请拨打:一八五一三五零6360.

 

例如付给国外商标使用费应交哪些税,如何计算?

东城企业向境外A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所得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6%,合同约定税款全部由境外A公司承担,本次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100万元

东城企业应该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

100万/(1+6%)*10%

—增值税

100万/(1+6%)* 6%

 

例如付给劳务类费用应交哪些税,如何计算?

东城企业向境外A公司支付咨询费,境内劳务比例60%,核定利润率20%,增值税税率6%,合同约定税款全部由东城企业承担,本次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100万

东城企业应该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

100万/(1-60%*20%*25%-6%*12%)*60%*20%*25%

—增值税

100万/(1-60%*20%*25%-6%*12%)*6%

东城企业应该对外支付:

=100万

 

依旧不会计算的老板,直接联系我就可以,拿起电话请拨打:一八五一三五零6360.

关于疫情期间对税收优惠有问题的,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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