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备注:
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
除各类别*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取消建筑业企业*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一、办理流程
1、公司核名2、办理营业执照3、代办刻制印章4、协助银行开户
二、需要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固定的场所 3、 制定公司章程
三、价格面谈
四、办理时间相关部门所规定时间
五、公司业务范围:
1、公司注册,无地址,注册公司,工商注册,核名,变更,注销,代理记账,社保,卫生许可,餐饮许可。
2、专项审批,食品流通,酒类备案,进出口权,餐饮许可,商标注册。
3、代理苏州各区各类企业记帐,报税,会计咨询等业务, 会计提供上门取票送票服务,审计。
4、人力资源,社保开户,增减员等
5、变更,股权转让,公司名称,经营场所(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公司减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股权转移或股东变更,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变更投资人,变更名称。
6、代理公司注销。
7、代办股权转让,专业出具股权转让审计报告。
8、低价出具各区各所注销审计报告,报告,税审,表审,招标审计等。
9、刊登公告(注销公告,挂失公告等各类报纸)、工商登记、财税规划、进出口、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