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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刑事律师-推荐要永辉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

发布日期:2020-10-30  来源:15824811815  作者:158248118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减刑假释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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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合议庭评议案件与案件开庭审理之间的衔接并不紧密,常常出现开庭结束后1─2周才合议案件,这时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已经记不清楚,甚至连合议庭成员由哪些法官组成都常常靠查阅案卷才能搞清。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如何能够正确地认证实在令人担忧。所以在合议庭评议案件中常常只评议案件事实、法律的适用及量刑轻重等问题,对证据的采信和采纳很少评议,这也是在裁判文书中常常回避对证据是否采纳、采信进行说理的根源之一。所幸的是,这一严重问题已经引起了高人民的高度重视,并于2000年8月12日公布了《高人民关于人民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九条要求,庭审结束后五日之内必须进行评议。《规定》第十四条要求,一般情况下合议庭应当在作出评议结论或者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制作出裁判文书。可见该《规定》明确地确立了及时性原则,它保证了法官对案件认识清楚的前提下进行评议,这样才能保证在评议案件时对证据的采信和采纳进行充分的讨论,才能保证法官正确认证。但是该《规定》刚刚施行,许多法官尚不习惯,这就需要院长、庭长严格要求审判人员认真执行《规定》,使及时性原则得到有效的遵守,以保证法官正确认证和裁判。
但是,随着全案移送方式的运行,表现出诸多缺陷,如容易使法官庭审之前形成被告人有罪的预断,在庭审中很可能不再保持中立,出现先定后审、庭审流于形式,影响公正。再加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各国之间的法律制度相互移植,职权主义模式和当事人主义模式各有优缺点,且存在相互借鉴和互补关系,混合式模式逐渐形成,希望融合两者的优点,既能保障法官在庭审之前了解案情,有效驾驭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提率;又能防止法官庭审之前通过阅读全部案卷形成预断,实现审判中立、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心主义。武陟刑事律师-推荐要永辉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改革和修改案卷移送方式应运而生。
其一,从漏罪刑罚并罚时间上看,刑法第七十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是针对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以前,且必须是在原判主刑刑种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作出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果没有故意,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6年刑事法的复印件移送制度。1996年刑事法对我国原有的卷宗移送制度进行了改革。该法第150条规定:“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只要求检察机关向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照片”,而不需要移送全案卷宗材料。武陟刑事律师-推荐要永辉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即复印件移送制度或部分卷宗移送制度。
3、收集或提供的主体不合法,由此形成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如不具备证人资格、不具备人员资格、不具有鉴定资格和翻译能力的人所提供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4、违反法定程序收集或制作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可采性。如询问证人未事先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及作伪证的责任而导致随意作证的证人证言;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未经检察院或许可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的证据资料;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一人收集的证据材料等。以上证据如果经补救后可以转化为合法证据的具有可采性。5、采用、威胁手段所获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结论不具有可采性。
实施不久问题日益显现,首先因为立法并没有界定“主要证据复印件”的范围,导致实践中检察机关自主决定哪些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可以移送,哪些不移送。移送到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一般只是有罪证据的复印件,而少有甚至完全没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法官在庭前基本上接触不到有利于辩方的证据,法官的判断一开始就建立在不、不公正的认识上;其次“主要证据复印件”无法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武陟刑事律师-推荐要永辉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控辩力量严重失衡。
(四)证据严格限制规则,证据严格限制规则,主要是指对人证及通过手段收集的物证应当严格限制,不可轻易作为证据采纳。其中,对人证的要求较严,即原则上对人证予以排除;对物证的要求较宽一些,即对以严重的违法手段收集的物证在特定情况下才予以排除。武陟刑事律师-推荐要永辉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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