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应充分发挥法官造法的能动性。在立法尚不完备或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法官应根据立法精神、法律的一般原则、法理原理及法官的良知等灵活处理上述问题。比如,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高人民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的司法解释后于对附带民事范围的解释,故可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法理原则,而支持原告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诉求。
坚持“庭审变课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济南各试点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普法宣传效果,加大司法宣传力度,通过集中采访报道,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在媒体开办专栏,微博,召开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尉氏刑事律师-尉氏县律师服务-极力争取更多权益!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美国学者曾在70年代进行了程序模式的实验效应分析。实验分别在美国和法国的大学生中进行。其数据表明,**,关于两种审判方式在搜集证据发现方面的功能评价是:当案内证据对己方委托人不利的情况下,当事人主义程序中的律师往往会更为广泛地搜集证据;当案内证据处于中性或对己方有利的时候,当事人主义程序中的律师在收集证据方面没有职权主义程序中的律师积极。在所提交的证据质量上,在职权主义的情况下‘,法官委托的律师向法官提交的是与其发现的证据分布情况相一致的证据;在当事人主义程序中,如果证据有利率对争议双方不相上下,法官收到的证据还是真实的,如果有利率不均衡(即75%的原有证据对一方有利),法官收到的证据的分布情况偏向于对处于劣势的一方有利。
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经过近两年的改革试点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济南得到深入推广,适用范围由前期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伤害等轻微、简单刑事,逐步扩大到抢劫、贩卖、故意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适用,济南中院联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总结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经验,编印《济南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办案指引》一书,对案件侦查、起诉、审理的办案流程,常见罪名的证据、量刑的基本原则、法律援助程序、庭审提纲及法律文书样式等重要事项,均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和阐释,尉氏刑事律师-尉氏县律师服务-极力争取更多权益!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认罪认罚从宽办案经验。
刑法的目的是为了打击,保护,维护社会稳定。我国的刑法原则是罪责自负,罚当其罪,罪行相适应,决不放掉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要认真贯彻这些原则,就必须正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尺度,做到对被告人不枉不纵。这个尺度就是必然因果关系才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或条件,在行为发展过程中,偶然地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某种危害后果,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但不能将其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或条件。故意伤害罪是常见的行为之一,认真分析故意伤害罪中伤害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确认伤害行为是产生损害后果的主要的、必然原因,其它影响损害后果的因素仅仅是量刑的情节,就把握了认定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尺度。在审判实践中,能够影响定罪的只能是必然因果关系,偶然因果关系虽然不能影响定罪,但可以影响量刑尉氏刑事律师-尉氏县律师服务-极力争取更多权益!。
新修订的刑事法,不仅承继了1979年刑事法中有关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的规定,还增加了对被害利的保护,如将“被害人”提升为“当事人”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个法制文明进步的标志,因为通过近几年的审判实践表明,它不仅有效地维护了“被害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完全意义上制定刑法的目的,使被害人的得到较为实际的的保障。 此外,这也符合中国加入WTO后与当今法制接轨的需要。但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如何处理附带民事案件,仍然存在立法、起诉、审判、执行等相互矛盾的问题,且这些问题越来越突出,既困扰了审判人员,又影响了被害利的实现,从而损害了法律的性、公正性,所以必须尽快地予以解决。缘此,笔者凭借自身多年的审判经验,归纳了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试图与同行商榷解决的办法。尉氏刑事律师-尉氏县律师服务-极力争取更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