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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被曝知情不报 或成小股东起诉新口实

发布日期:2011-06-22  浏览次数:25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对雅虎是否需披露支付宝股权转让一事,业内有不同看法

 

  阿里巴巴将全资子公司支付宝的所有权转让给一家由CEO马云控股的新公司事件正将雅虎推入一场集体诉讼,而阿里巴巴也面临同样的风险。

 

  昨天,马云再度强调,对于支付宝的资产转移雅虎早已知晓,在一季度解除原定的阿里巴巴集团对浙江阿里巴巴协议控制之前,都曾就央行发牌的合规问题与其反复协商,并强调“在申报牌照的第二天,我们就通报了董事会”。

 

  马云的表态,可能成为雅虎中小股民起诉雅虎的新口实。

 

  雅虎被诉

 

  事实上,美国证券公司Kendall Law Group(下称“Kendall”)上周已宣布,该公司代表股东于6月6日对雅虎发起了一项集体诉讼,诉讼指称雅虎违反1934年《证券交易法》有关虚假和误导性声明的规定,且雅虎对于最晚在今年3月31日就已获知支付宝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一事,但没有及时披露。

 

  一家在美上市的公司CFO认为,雅虎最晚于今年3月31日知道支付宝股权转移的事实,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或是今年4月19日第一季度财报公布时披露消息,明显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过,在具体确定是否负有信息披露责任方面,尚存在不同的认定标准。

 

  一种是披露前的判定要件行业惯例。另一家中国赴美互联网上市公司董秘、法务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雅虎尽管为阿里巴巴集团第一大股东,但其股权占比并未超过51%实现绝对控股;在四人董事会占据一席,也不占据多数席位;阿里巴巴并未与雅虎合并报表,按这些要件,雅虎并不一定负有信披责任。

 

  不过,如果按美国证券法的结果原则来判断,则将是另一番情形。i美股分析师梁剑对记者表示,但凡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变化或是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依法都应当披露。阿里巴巴是雅虎眼下最为核心的资产,支付宝是阿里巴巴中至关重要的业务,其股权异动显然是必须披露的信息。

 

  上述在美上市公司法务负责人也表示,如果按结果倒推,雅虎也的确面临着很大的被诉风险,不过上述各项要件可能会被雅虎用来在诉讼中为自己辩解。

 

  该人士根据其以往诉讼经验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股民参与到对雅虎的集体诉讼中来,不过最终投资者是否能胜诉尚难确定,“毕竟要证明雅虎股价的暴跌与信息未披露存在必然联系尚有难度。”他估计,结果或许会是雅虎与起诉中小股东达成庭外和解,付出一部分赔偿。

 

  口头协议也具法律效力

  一位原雅虎人士对记者说,马云声称,雅虎、软银方面对支付宝转为内资从头到尾都知情,并且每次会议都有纪要,但没有签署正式的协议。这给外界造成一种印象,即三方可能早就已经达成某种默契,甚至在转移后补偿两大股东也有某种承诺。如此,马云一方可以尽快落实资产转移,以顺利实现申请牌照;雅虎则因为没有签署正式协议,没有任何披露义务;至于孙正义,他则基本保持暧昧态度。

 

  但在美国部分法律中,即使是口头协议,甚至只是谈话,都可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应。比如,本报之前报道过,美国曾针对中国台湾、日韩面板企业发起反垄断调查,控告它们操纵2001年至2006年度液晶面板价格。其中,奇美前任总经理何昭阳被美国法院判定有罪。去年5月去美服刑前,他坦言,深刻教训主要是不熟悉美国反垄断法,比如面板企业之间哪怕聊聊天,不签订价格协议,只是“欺敌策略”,也会被美国视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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