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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污染控制新法覆盖面放宽

发布日期:2012-06-28  浏览次数:30

【财新网(微博)】(见习记者 覃敏)在6月27日召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化论坛上,工信部节能司黄建忠处长表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已接近尾声,或将于今年三季度末、四季度初颁布。

与旧法相比,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覆盖面更宽,不再只针对电子信息产品,而是囊括了所有电子电器产品,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名称也改为污染控制达标产品管理目标,同时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不再强调产品必须进行3C认证,将按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

工信部节能司自2010年6月启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据黄建忠介绍,7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将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在经由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工商、质检、海关、环保、科技部、财政部九个部门会签后,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即可颁布,“乐观估计将在三季度末、四季度初”。

黄建忠透露,新管理办法颁布之后,为了给相关企业过渡的时间,将于明年同一时间施行。同时,为了让新纳入的企业调整适应,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仍采用“二步走”的实施方式。

2007年3月1日颁布的管理办法最初计划采取“二步走”实施方式,即:第一步仅要求所有进入市场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自行粘贴环保标识或在产品说明书中对毒害物质成分进行明示。第二步制定电子信息产品重点污染控制管理目录,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要严格控制毒害物质,并且进行3C认证。

但是第二步始终没有迈出去。黄建忠解释,主要是考虑到2008年金融危机,如若在那时走出第二步,以出口导向型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将遭受很大的冲击,并且当时工信部尚未研究出台该类3C认证的规则。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制度具体细则尚不可知,但一定是非常灵活的。”黄建忠预测,可能在问题严重的地方依然进行3C认证,在一些领域用国推认证的结果,在一些问题较小的领域可能会放开、按照一定规范让企业做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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