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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沈瑞钢:私人购纯电动车补6万

发布日期:2012-09-02  浏览次数:24

人民网天津9月2日电(记者 王溪)在2012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能源处副处长沈瑞钢做了题为《完善财税政策 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演讲。

他表示,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应对能源与环境挑战,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紧迫任务。

从2009年起,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在北京、上海等25个城市开展了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经过三年多努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较大进步,产业体系加快完善,技术研发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推广规模。

一、关于财政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已在购置补贴、税收优惠、科技研发、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在北京、上海等25个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和6个城市的私人领域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中央财政对用户给予了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差价等制定的,每辆车最高补助标准6万元。同时,地方财政还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关于公共领域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基本情况是,2009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目前,参加示范推广试点的城市已经达到了25个。

二、在私人领域关于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问题。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每千瓦三千块钱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最高补助标准是每辆车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的最高补助标准是每辆车6万元。目前,北京、深圳、合肥等6个城市已经成为购买的试点城市,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应该看到,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众多的挑战。主要表现在: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一定的差距,新兴产业连还处在探索建立当中。部分试点城市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过分注重扶持本地产业,相关工作进展缓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税政策,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思路:

一是国家将加强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力度。

二是扩大混合动力公交车的推广范围。

三是加快私人新能源乘用车体系推广的建设。力争在今年两年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四是加强对试点城市工作和示范产品的考核。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将继续对试点城市及试点产品进行考核评估,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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