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环球贸易网 » 资讯 » 行业参考 » 政策法规 » 正文

LED照明网店遭工商局查处 LED广告要合理

发布日期:2015-08-26  浏览次数:45

  市面上LED经销商鱼龙混杂,不少商家为了产品销售量,打出了“最顶级”等宣传广告。殊不知这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网店广告使用最高级用语受罚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报道,铜陵某灯饰公司在其网店上虚假宣传,网页上宣传“家居照明第一品牌”“最受中国设计师欢迎家居照明领袖品牌”“进口顶尖led芯片”“国际顶级标准”“最真芯片”“全球顶尖LED芯片”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用语的行为。

 

  此外,该网店宣传“保护视力”“无眩光”“预防近视”“为普通白炽灯的30倍”“是节能灯的3倍以上”等内容,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依据材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经过查明,工商局对这家网店做出了行政处罚处理。

  LED广告要合理

 

  案例提醒商家在打广告时,一定要有事实依据,否则将涉及虚假宣传。在宣传产品时应该应该实事求是,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违反《广告法》行为。

 

  随着电商崛起,新《广告法》将互联网广告也纳入管理,在网上打广告既要注重事实,也要确保确保一键关闭,否则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购买产品 消费者应该擦亮眼睛

 

  就目前LED照明市场而言,产品参差不齐,虽然有《广告法》规范,但是购买产品时消费者常常因为消费金额较小而置之不理。面对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既要学会分辨产品的好坏,同时在遇到权益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权益。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环球贸易网 产品 供应 公司 求购 展会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