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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称有iPad商标等资产可清债

发布日期:2012-06-21  浏览次数:25

被台湾富邦公司诉破产清算案昨在广东省高院二审

新快报讯记者陈庆麟黄琼通讯员林劲标报道 昨日,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下称富邦公司)针对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在广东省高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此前富邦公司一审申请深圳唯冠破产清算被深圳市中院裁定不予受理,而此次二审中深圳唯冠坚称其尚有固定资产及iPad商标等无形资产可清偿债务,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此看来,与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之争,成为深圳唯冠如今的救命稻草。

破产申请一审判不予受理

据悉,深圳唯冠成立于1995年,该公司在2000年1月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iPad,并于同年6月21日获得注册。目前,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公司、IP发展公司的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正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审理中。

申请人富邦公司对深圳唯冠的债权来源于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深圳唯冠应当支付富邦公司867万多美元。富邦公司认为,深圳唯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应当依法裁定其进入破产程序,遂向深圳市中院申请裁定受理上述破产申请,进行债务清偿。

深圳中院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意见后,于今年3月作出裁定认为,iPad商标注册登记仍在深圳唯冠名下,在未有相反司法认定的情况下,该商标仍属于权利人。法院认为,尚无法认定深圳唯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作出裁定对富邦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

唯冠称有iPad商标等资产

其后,富邦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昨日庭审中,富邦公司认为,深圳唯冠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包括iPad商标在内的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具备清偿能力,且该商标已经抵押给银行,也没有提供该商标或者其他资产的评估报告。遂申请广东省高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深圳中院受理破产申请。

对此,深圳唯冠则认为,该公司还具有固定资产以及iPad商标等无形资产可以清偿债务,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请求广东高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律师说法

苹果赔偿或覆盖大部分债务

“个人认为广东省高院不会这么快对破产清算案作出判决,预计其是在等待深圳唯冠和苹果之间的谈判结果。”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向新快报记者表示,目前深圳唯冠和苹果均已表现出了谈判诚意,根据惯例,只要双方不退出谈判,法庭调解仍可继续。

根据谢湘辉日前介绍,目前深圳唯冠的所有债务在4亿美元左右,虽然不能保证苹果最终的赔偿能够覆盖偿还深圳唯冠所有债务,但预计能覆盖大部分债务。

■法院

iPad商标之争不会推迟裁决

庭后,广东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合议庭会依法认真审查有关证据材料,审理进程和结果会依法对社会公开。

对于该案的审理是否涉及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深圳唯冠是否应当进入破产程序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中关于申请破产清算的有关规定,以及双方在法庭上的举证是否足以证明深圳唯冠符合上述法定破产情形来审理。

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广东高院宣布将推迟iPad商标权属案纠纷的裁决”,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广东高院从未对外宣布上述消息,该案也不存在推迟裁决的问题。

■链接

新iPad中国大陆迟迟未上市

苹果新iPad今年3月上市以来,已在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发售,包括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至于中国大陆,一直没有任何官方消息。有业内人士认为,新iPad一直没能在中国大陆上市正因为商标纠纷。

据苹果2012年一季度财报显示,亚洲市场是今年苹果全球市场中增长最快的部分,其中大中国区的业绩更是取得惊人增幅,前三个月营收约25亿美元,占到苹果全球营收份额的10%,同比增长近3倍。新iPad迟迟不能在中国大陆上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苹果的业绩增长。

但近日有消息称,苹果新iPad有望在下月正式在中国大陆销售,不过这种说法从来没有得到过苹果公司的正面回应。而谢湘辉亦表示,如果苹果在未和解之前就在国内卖新iPad,就是违法的,这对和解也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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