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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精湛有保障的宜阳缓刑辩护律师-咨询要永辉律师

发布日期:2020-12-10  来源:15824811815  作者:158248118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减刑假释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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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特征分析。一般认为,现代西方刑事审判模式大致分为二类,即法系的职权主义,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如果抛开其的历史习俗、文化传统等情况来分析,在惩罚与保障的功能发挥上上述两种模式各有优势与不足。在起诉程序上,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中的追诉机关和被告人都对标的无处分权,法律禁止检察官与被告方在开庭前进行私下协议。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必须起诉。起诉法定主义作为追诉机关任意行事的手段得到了充分肯定。虽然检察官对某些案件也可采取起诉便宜主义,即可起诉可不起诉的案件,检察官具有是否起诉的决定权,但只是基于刑事政策上的考虑,而不是当事人处分主义的体现。起诉之后,除因证据不充分而又经许可外,一般不许撤诉。对检察官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如被拒绝,可申请命令起诉。
虽然我国律师法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受理案件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但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尽管案件已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全部卷宗材料却要等到庭审结束后才由检控方移送。在此期间,如果辩护律师提出阅卷申请,往往也只能查阅被告人有罪的“主要证据复印件”,该阶段由此成为“阅卷空白期”;第三降低庭审效率,增加成本。法官在审理之前不能阅卷,无法对案件中的争议和焦点问题进行提炼和归结,其在法庭审判中也难以有效地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引导举证和质证,法官仅凭庭审之上的证据难以径行裁判,只有在庭后深入研究卷宗,并从中找到内心信念的真实来源。业务精湛有保障的宜阳缓刑辩护律师-咨询要永辉律师此外,部分卷宗移送需要复印大量的卷宗材料,开支较大。
在审判实践中,随着人身伤害案件的不断增加,共同致害人因在逃等原因不在案的情况也愈来愈多,对不在案的共同致害人的赔偿责任问题如何处理,各地在处理时不尽一致。法律亦没有相应的规定,有的是按份承担,给不在案者留下应承担的份额;有的抛开不在案者,由在案的被告人全部承担;有的则适用民事中的公告送达,后一并缺席判决……如此种种,在审判实践中均有弊端,亟待法律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
当时改革的初衷在于排除法官先入为主的预判,避免“先判后审”,防止法庭审理走过场,真正实现法官居中断案,切实增强控辩双方的对抗性和保障程序的公正性。但效果并不理想,由于法官不能了解案卷材料,加之辩护律师权利的配置不到位,不仅难以构建起抗辩制的庭审模式,而且造成了审判程序以公诉方提供的审查起诉目录为中心的现象,检察院居于庭审的主导位置,影响到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案件的了解,更容易使法官产生被追诉者有罪的预断。业务精湛有保障的宜阳缓刑辩护律师-咨询要永辉律师不仅立法所期望的目标没有如期实现,而且还对刑事程序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不得不再次进行改革。
5、实行直接言词原则。刑事法规定证人应当出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质证,改变了法庭审理只是宣读控诉方移送的案卷材料的作法;对于出庭的证人,采取由控诉;辩护双方主询问和交叉询问的调查方式,有利于充分发现证言的矛盾,有利于审判人员、多视角地考察证据,形成正确的认识。对,起诉阶段制作的证人笔录等,只有在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法定例外情形下以及证人在法庭上作了与以前陈述相矛盾的陈述的情形下,才在法庭上宣读,以确保审判阶段对、起诉阶段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检验。为保证证人出庭作证,法律也作了相关的一些规定。
现行刑事法的全卷移送制度。2012年修改刑事法时,经过反复调研和权衡,认为全案卷宗移送符合我国国情和趋势,具有相对合理性,更有利于实现公正和效率。该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要求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向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和证据”,采用全案移送的卷宗移送方式。
法律适用:《环境保》第四十一条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水污染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按规定征收两倍以上的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水污染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造成水污染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业务精湛有保障的宜阳缓刑辩护律师-咨询要永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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