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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刑事诉讼律师-尉氏律师面谈沟通-24小时在线咨询

发布日期:2020-12-12  来源:15824811815  作者:158248118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减刑假释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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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孙勇,2000年3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孙勇伙同郭海(已被判刑)为他人,于2000年5月14日下午5时许,纠集邓黎敏等20余人,携带凶器殴打金某,孙勇砍击金的头部、手部后逃离现场。经司法鉴定,被害人金某已构成轻伤。某基层人民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款、第七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孙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撤销对孙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缓刑部分,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这一修改不是1979年刑事法的简单恢复和回归,二者形式上都是检察机关在起诉时要移送全部案卷材料,但是实质上二者是不同的。首先,1979年刑事法规定在庭审前要对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依照2012年刑事法第181条的规定,在开庭前对证据只作形式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事实的,即应当决定开庭审理。其次,1979年刑事法第109条规定进行实体审查后,可以根据检察机关移送卷宗情况庭前先行,甚至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2013年的全案移送制度中即使是看卷宗发现了疑问,也不能庭前先行,只能看卷宗。只能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不是庭前先行。第三,现行刑诉法扩大了辩护人的阅卷权,该法第39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调取”,尉氏刑事诉讼律师-尉氏律师面谈沟通-24小时在线咨询赋予辩护人在检察机关蓄意隐匿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的情况下向申请调取这些证据的权利,针对检察机关不移送这些证据设置了一个救济途径。
第二、人民对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宣告缓刑的刑事判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即具有既判力。本案被告人由于缓刑期间再犯新罪而进入程序,判决的事实是确定的,因此对前罪判决事实无须审查。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证据法原理,人民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在法庭审理中,无须提出证据证明。被宣告缓刑的刑事案件是属于非严重的,一旦再犯新罪,撤销的不是原判的刑罚,而是原判刑罚中的缓刑考验期,是人民判决同时对于被宣告缓刑的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因此,已确定的前罪不属于新罪审判中需要查明的内容。同时,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再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并决定执行的刑罚。所以,独任审判员对指控的缓刑期间所犯新罪依法审理后,直接适用刑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将新罪与前罪实行并罚。撤销缓刑以后,数罪并罚的总和刑期可能超过三年,但由于前罪属审判人员履行职务直接适用,故只要新罪实际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适用简易程序并不违反刑事法**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2017年12月23日,向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济南探索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的创新做法,被写进这份《中期报告》。尉氏刑事诉讼律师-尉氏律师面谈沟通-24小时在线咨询2017年11月9日,在全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济南中院进行了经验交流,时任高人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对济南探索社会调查与和解调解同步前置、力促案件快办快结的创新做法,给予肯定。

(二)缺乏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新刑事法构建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的模式,却没有确立庭前证据开示制度。由于缺乏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加之在“复印件主义”的起诉制度下,检察院不再象以前那样移送全部案卷,使得辩护人在开庭前能够查阅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反而比以前大大减少。辩护人在审前无法充分了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导致了在庭审中无法有准备地进行质证,法官也就不可能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所以在认证时容易发生错误。为了保证庭审的对抗、有序,保证法官正确认证,我们必须建立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根据英美法系的证据开示制度的实践,我们认为,在我国应建立双向开示制度,即一方面要求控方向辩方开示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也要求辩方向控方开示证据材料和关键信息,如无罪辩护、被告人不在作案现场的辩护意见等信息。 
以点带面,推进改革纵深发展。为扎实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济南中院组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和推进试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实施方案,研究解决试点问题。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城乡兼顾、案件数量、审判力量及速裁改革经验等因素,济南中院确定市中、槐荫、天桥、章丘4个区为全市首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在4个试点先行试点半年的基础尉氏刑事诉讼律师-尉氏律师面谈沟通-24小时在线咨询上,2017年9月,济南中院在全市11家基层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这一规定,实践中对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在刑罚执行中又发现漏罪的,无论后罪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还是死刑或无期徒刑,按照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所采用的综合原则实行并罚,没有分歧意见。然而,对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其中执行刑是被判处死刑(指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出现了刑法第五十条和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后,原判刑罚如何与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合并执行存在法律上的困惑,笔者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尉氏刑事诉讼律师-尉氏律师面谈沟通-24小时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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